员工死亡赔偿协议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死亡赔偿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系受害人 之 (写明与受害人的关系)。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处理 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单位员工 ,因工作原因于 年 月 日在厂区内(或其他起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供养亲属情况:
父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母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妻子: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 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 元;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 元;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 元;
四、其他费用。在上述款项基础上,甲方自愿另行补偿乙方 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元 元。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五、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盖印)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1、赔偿法律依据
赔偿法律依据
依据:20xx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xx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1、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20xx年重庆市建筑行业月职均工资2334、5X6个月=14007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孩子(19岁—6岁)年X12个月X5500元月工资X0、3系数=237600元;老人是5年X12个月x2人X5500元月工资X0、3系数=198000元,
合计:435600元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xx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X20年=382180元
4、以上合计: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1400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4356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82180元=831787元。
1、甲方:1、罗××,陈××之子。
2、罗××,陈××之夫。身份证号码:………。
3、倪××,陈××之母。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职务:××。
丙方:洪××,身份证号码:………。
甲方罗××之妻陈××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xx年6月21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xx年6月22日死亡。为妥善解决陈天珍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倪××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罗××、罗××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付款期限:
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倪××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罗××、罗××部分赔偿金伍万元;20xx年5月21日前支付罗××、罗××剩余全部赔偿金叁万陆仟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五、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丙方签字:
时间:
甲方: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工亡职工父亲:
工亡职工母亲:
工亡职工配偶:
工亡职工儿子:
代理律师:李西涛,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鉴于甲方职工在履行工作职务过程中因事故导致死亡,日前已进入工伤认定程序,现甲方与乙方就死者工伤事故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双方确认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赔偿、补偿款项共计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元),该款项包括丧葬补助金、给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社保部门支付部分)等款项。
具体项目金额为:
1、依国家规定,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工伤死亡补偿金436200元(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依国家规定,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丧葬费用25830元(按6个月当年度州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3、依国家规定,工亡职工之子的扶养费160404.3元;
4、甲方自愿补偿乙方来回差旅食宿费15000元;
5、基于乙方因家庭贫困,请求给予法定补偿额之外再予补偿的意愿,鉴于工亡职工在公司工作六年来,一贯认真负责、和睦团结、业绩优秀的事实,甲方出于情谊和人道主义,在征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愿再一次性帮助和补偿乙方人民币342565.7元,其中包括工友自愿捐助的款项68000元。
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配合甲方至劳动行政部门办理与工伤认定及工亡待遇领取等相关的各项手续,配合提供包括家庭关系证明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抢救病历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子女户口薄原件、抚养费一次性申领申请等因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先支付给乙方现金人民币80000元,以便于乙方来往花费和办理工亡职工丧葬事宜,余款900000元待甲方在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已办理完所有工亡待遇领取手续后五日内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之款项一次性转入乙方共同指定以下账户:
户名:代理律师:李西涛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州支行
账号:
乙方代理律师在确认收到上述款项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全部人员签名捺指印的收款收据。
四、乙方收取上述款项后,分配保管应自行或委托律师处理,如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再与甲方纠缠。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补偿方案,双方别无争议,本事故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全部了结,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甲方违约,应多赔付乙方叁拾万元人民币,如乙方违约则无权请求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五项补偿款中的274565、7元。
六、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代理律师存档一份,劳动社保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理律师:李西涛
执业证号:14105200710179577
联系电话:13608620863
20xx年9月18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职工________(姓名)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参加工作,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下午因(原因)跳楼自杀死亡。
基于上述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已共同确定为非工伤死亡,乙方确认并保证(姓名)生前仅有如下供养亲属:_________________父亲: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居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母亲: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居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为妥善处理(姓名)死亡的善后事宜,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甲方以人道主义精神为本,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元)。
二、甲、乙双方结算确认甲方一次性支付(姓名)死亡之前未付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后,甲方已履行了补偿给付义务。
四、乙方自愿放弃就甲方补偿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补偿款项在供养亲属人数之间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承诺没有第三方就(姓名)非工伤死亡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否则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万元内向第三方分配。
七、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_______________的妻儿。_______________(系甲方雇工)于 年 月 日在为甲方(系_______________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_______________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因_______________家属来沪料理_______________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_______________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_______________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 年 月 日存于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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